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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是世界上最古老、文化傳統最悠久的國家之一,在其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創造出了燦爛輝煌的民族文化。其中家具文化作為這個藝術寶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幾千年來,通過祖先們的勞動創造,逐步形成了一段段各具風格特色的獨特形式。對歷代家具的研究,會使我們從一個側面了解當時的生產發展、生活習俗、思想感情以及審美情趣等。中國家具的藝術成就,對東西方都產生過不同程度的影響,在世界家具體系中,它佔有重要的地位。

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統治政權後,政治上的穩定,使社會經濟、海外貿易得到空前的恢復與發展。與各國經濟、文化的交流頻繁,加上東南亞一帶珍貴木材的引進,宮苑、民居、圓林等建築業的大肆與建議以及指導木作工程技術發展的科技書籍如 [魯班經]、[ 三纔圓會]等專著的出現,促進和推動了明代家具的發展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其造型藝術、制作技術、功能尺度等方面的成就,都形成了別具一格的特色。在世界家具體系中,佔有著重要的地位。

明代家具無論是通過現存實物,還是根據當時的繪書或傳奇木刻,均可發現其品種、式樣都是極其豐富多彩的。從使用性質上可形成床榻、椅、凳、墩、桌案、櫥櫃、格、箱,屏風及其它。此外,成套家具的概念也已形成,出現了以建築空間功能劃分的廳堂、臥室、書齋等配套家具。布置方法,通常多以對稱形式,如一桌設兩椅或四凳為一組。陳設也有根據房間面積大小和使用要求采取均衡布列、靈活設置的。

由於大量運用具有質地堅硬、強度高、色澤和紋理均優美等特點的木材,使明代家具在制作上產生了極其精密科學的榫卯結構,構件斷面小而強度大,形廓雖簡潔但能作細致的雕飾和線腳加工。由宋朝發展起來的框架結構到明代已進步到相當高度的工藝程度,結合造型款式上的創新及輔助構件上的點綴雕飾,使明代家具體現出一種簡朴素雕、秀麗端莊、韻味濃郁、剛柔相濟的獨特風格。

當明王朝在公元1640年被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推翻之後,滿洲貴族又奪取了農民起義的果實,建立起清王朝並於1661年消滅南明,統一中國。

清朝統治初期,由於各地壓抑政策,使新與的資本主義萌芽受到摧殘,家具處於沿襲與繼承明代傳統風格的狀態。在造型與結構上並無多大變化。便從十七世紀中業開始,清朝經濟由恢復進入繁榮和發展的階段,達到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盛世』。皇家苑囿、建築大量興起,達官顯貴的私家園林爭奇斗艷。運用各種精湛的工藝技術,融合明代家具形制結構,使清代家具形成了有別於明代風格的獨特面貌。在造型上,突出強調穩定、厚重的雄偉氣度;裝飾內容上大量采用隱喻豐富的吉祥瑞慶題材,來體現人的生活願望和幸福追求;制作手段匯集雕、嵌、描、繪、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藝,鍾鏤雕刻巧奪天工。品種上清代家具不僅具有明代家具的類型,且還延伸出諸種形式的新形家具如多功能陳列櫃、折疊與拆裝桌椅等,這種新制法也是前所未有有的。

清代家具的室內置法,長案多設於正堂迎面,案前設方桌,左右置太師椅。床安在臥室一端,左右擺放小長桌等。園林家具則多以對稱形式布局。內廳正中,常設炕床,左右放幾案、琴桌。亦有在中心地位設一圓桌與凳。
 
明清家具分類說明


明清家具大致分五類,第一類為床榻寶座;第二類為椅、凳、墩;第三類為桌、案、幾;第四類為、櫃、箱;第五類屏風及其他家具。

第一類,床、榻、寶座、為臥具和起居用具。明代此類家具主要有架子床、羅漢床、榻和床式大椅。

四柱床,即床面四角立柱,左右及後三面安床圍子,立柱上端四面安倒掛牙子,上有床頂。

羅漢床,沒有床架,不能掛賬子,只在後面及左右安裝床圍子。這種床雖然也可以用於睡眠,但主要為日間起居用的。

榻,是不安三面床圍而又小些的床,也是為日間起居用的。

床式大椅,形式同於羅漢床,明代帝後像中所畫的室座即床式大床。

第二類,椅、凳、墩等坐具。明代的坐具主要有交椅、圈椅、四出頭官帽椅、南官帽椅、靠背椅、杌凳、坐墩。

交椅,以椅腿交叉可以折疊而得名。

圈椅,其名稱是從圈背上得來的。

官帽椅,簡稱扶手椅,分四出頭官帽椅和南官帽椅兩種。四出頭官帽椅的椅背搭腦和扶手的前端長出椅柱;南官帽椅的搭腦和扶手與椅柱結合不出頭,而是與椅柱做出軟圓角,因為在江南流行,故稱:『南官帽椅』。在江南還流行一種低靠背椅,名為『玫瑰椅』,這種廳宜於靠窗陳設,其靠背不高過窗臺;如果設在桌的周圍,其椅背不高過桌面。這種廳獨具特色,頗為人所喜用。

靠背椅,凡沒有扶手只有靠背的椅都稱為靠背椅。靠背椅分兩種,凡搭腦兩端出頭的稱為『燈掛式椅』,搭腦兩端不出頭則稱為『一統碑式椅』。燈掛椅在室內任何地方都可以陳設,明代最為流行。
明清各類椅的共同特點是腿足、立柱多用材,四面空靈,具有流暢的造型。其次是曲線靠背,而且做出100度到105度的背傾角,這是適宜人體倚靠的最佳角度。第三是四腿外撇,所謂側角收分明顯可見,給人以穩重的感覺。集舒適、科學與藝術性於一身。

明清凳,分有無束腰兩種類型。無束腰的,凡四腿直接承托座面,面下用牙條或橫棖,腿足多為圓形。有束腰凳的座面下有一道縮進面沿的腰部,這類凳腿足多用方材,其造型或腿彭牙內翻馬蹄,或三彎腿外翻馬蹄,也有圓形五腿、六腿的。

坐墩,又稱繡墩,明代墩的造型沿襲前代遺風,傳世品多為鼓形,在上下兩端各做一道弦紋和鼓釘,形體穩重端莊。

第三類,桌、案、幾等承具。

桌,四腿與面沿四角垂直。品種有方桌、長桌、圓桌、炕幾、香幾也屬於此類。桌又可分為有束腰桌和無束腰桌兩種。有束腰桌即在桌面下有一周縮進桌面的腰部,腰下安裝牙條,有的是直牙條,有的是鼓腿彭牙或三彎腿式。腿足或直或彎全用方材,足端可做不同行式的馬蹄。無束腰桌是腿上端做榫直接承托桌面,腿多用圓材,足端不做裝飾。有束腰桌的腿多方正平直,不做側角收分,而無束腰桌腿部多有明顯的側角收分。

案,指四腿從兩側縮進案面者。依其案面比例有長方案和條案之分,案面兩端又有翹頭和平頭之別。

幾,有香幾、炕幾等品種。在席地而坐的時期已經有幾,是供人坐臣時倚靠所用。炕幾仍然是保留這個用途,但主要是用來擺設器物。高足香幾的出現,則因為明代在書齋或臥室內普遍有焚香的習慣。香幾除方形或圓形之外,也有其他形式的。

第四類,櫥、櫃、櫃格、書格、箱等存貯具。

櫥,抽屜桌下面又有一屜悶倉的稱為櫥,一屜稱為悶戶櫥,三屜稱聯三櫥,四屜自負盈虧聯四櫥。櫃櫥是在櫥的下面加櫃門。這些家具作桌形或案形結構,共同特點是保持桌、案的高度。案形結構的腿外側與板面拐角處裝托角牙子,四腿帶側腳收分,具穩定感。

櫃,分圓角櫃和方角櫃。明代圓角櫃是因櫃的四框圓材而得名,且側角收分明顯,兩扇櫃門用兩塊,不加雕飾,突出木材自然美。方角櫃都用方材,四框方正平直,形體大小不一,最大者達四米有餘,以頂豎櫃最為流行。這種櫃都是成對的,兩櫃兩頂箱,所以又稱四件櫃。

架格,普通的形式為四根立柱,承托數層屜板,也有分格巧妙做工精致的。明代架格多為四面空靈,也有的在後面和左右安裝櫺格,效果也很好。

櫃格,是將櫃和格結合的造型,上部為格,用以陳設文玩器物,中間有兩或三個抽屜,下部為櫃,可以貯存物品。

箱,自古即為家居必備的存貯用具,有長方或正方形。明代和以前的箱多作?頂式,有圓形?頂和方形?頂之別。

第五類,屏風及其他家具

插屏,獨扇,屏扇與屏座可裝可拆。在兩個木墩上安立柱,用披水牙和橫棖將兩個
木墩連接起來,中間鑲安腮板,兩立柱內起槽,將屏框插入槽內,屏習當中或鑲嵌,或雕刻,或彩繪,可以安裝各種作品。明式插屏多在屏座內鑲安透雕花板,而且兩面作,座間披水牙作壺門形。

圍屏,與插屏不同,圍屏既不用底座,也不安屏帽,多少隨意,都是雙數,最多可達數十扇,無論數量多少,高寬度一律相同,每扇下部有矮足,只須打開一定的角度便函可直立。屏框用銅鉤連接,可拆可合。常用於臨時陳設,也可用作室內的隔斷。
其他家具,鏡臺和衣架都是臣房必備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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